郑州资质吸收合并需要人员吗
2026-03-04 09:10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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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描述
郑州建筑企业办理资质吸收合并,必须满足拟承继资质对应的标准要求,其中人员是核心考核项之一,不仅涉及数量、专业、职称,还严格关联社保缴纳、业绩真实性及执业注册状态。该要求适用于房建、市政、机电等各类二级及以上资质。
注册人员:如一级/二级建造师、注册工程师(电气、结构、给排水等),须在合并后企业完成执业注册并备案至"四库一平台”;
职称人员:中级以上工程师需覆盖资质标准所列专业(如机电、暖通、岩土等),且具备相应从业年限与项目经历。
技术负责人:须具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资格,主持过同类大型项目,个人业绩需可查、可验证。
社保要求:所有申报人员须由合并后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(部分地区要求6个月),且单位名称须与申报企业完全一致;
业绩认定:原被合并企业承接的工程业绩可作为新企业代表业绩申报,但须在"四库一平台”可查;跨省业绩需提前办理"省外入豫备案”。
郑州资质吸收合并必须配备符合资质标准的人员,且人员社保、注册、业绩均需真实、合规、可追溯。未达标将直接导致资质核定失败。若被吸收企业尚未注销工商登记,仅能先取得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;待其完成注销后,方可申请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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